并不是仓促完本,在前篇挖下的坑该填的都填了。虽然成绩在一般人眼中看来那是扑到牙都崩了,但我此终坚持着,深信曾国藩的那句话,打爆牙,和血吞,继续战。那现在换成这里应该是,扑爆牙,和血吞,继续写。 我从来没有发过一书成神的梦,在我看来,那些一书成神的作者,越到后期往往越写不出好作品,或许是第一本成绩太好了,所以冲昏头脑,从而没法在以后写出更好的书来,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,那跟少年得志其实没什么区别,要知道,少年得志是人生三大不幸之一,因为少年得志的人,往往到了老年是一事无成。 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,我对网文的认识是极不足的,而写到现在,算是了解这个网文圈,也了解各种类型,这对于我日后少走弯路,会有很多的好处,相信有一天,我会为今天的挫折而感到庆幸,因为挫折,?使我更虚心,...
千万年前,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。八百万年前,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。五百万年前,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。今天,李七夜一觉醒来,翠竹修练成神灵,鲤鱼化作金龙,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。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,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。...
大墟的祖训说,天黑,别出门。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,取名秦牧,含辛茹苦将他养大。这一天夜幕降临,黑暗笼罩大墟,秦牧走出了家门 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穿越三年,长在乡间,有母无父,不见大千。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,有一天,一队车马造访,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。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,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