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家伙平时懒懒散散的,跑起来真跟兔子似的飞快,且走位飘忽,死侍们连他的衣服角都够不到。就这样他带着死侍们在高架路上来来回回跑了三遍,半个马拉松的距离总该有了。 但死侍们的体力几乎是无限的,芬格尔却总有体力耗竭的时候。看见他停下了,死侍群骤然兴奋起来,从天到地的婴儿哭泣声好像也变得热切起来,那些生出膜翼能够飞行的死侍围着芬格尔上下翻飞,倒不急于扑上去撕裂他,好像是在庆祝捕猎成功。 面对那些潮水般起伏的银色面具,芬格尔竟然没有什么恐惧的表情,而是叹了口气,有种影视明星出得门来看见门口都是记者,叹口气说这么多采访我可怎么接得下来的感觉。 “出来吧,姑奶奶!救命啊!真看着我被这帮家伙咬死啊?”芬格尔仰头望着停在电线杆上的死侍们,它们像是巨型的乌鸦,却有着类似...
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...
黄沙掩埋了白骨,夕阳下的风中,有着血腥的味道。大陆的痛楚,在朝着四面八方扩散,当大爆炸的历史出现拐点的时候,当巨大的钢铁要塞横亘而过,遮蔽住人们视野的时候...
由终点回到原点,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,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。假如没有重生过,没有记忆的金手指,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?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,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?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?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?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?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?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...
万界融合,灵力消散,历经百万年的修真世界轰然崩塌,蛮荒大举入侵,五行天成为修真者最后的防线。千年之后,来自旧土的卑微少年,以苦力之身,深入蛮荒三年,破格获...
生存,很容易。 生活,很艰难。 我族,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,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。 我族,誓不为奴!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